对乙酰氨基酚的中毒与处理

对乙酰氨基酚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首选退热药,世界范围内有上百种处方药及非处方药均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,我国抗感冒的非处方药中使用对乙酰氨基酚的制剂也较多。治疗剂量范围内应用对乙酰氨基酚相对安全,反复或过量应用可能会产生肝脏毒性,严重者会导致肝衰。
1、中毒机制
口服后经胃肠道迅速吸收。治疗剂量血药浓度高峰出现在给药后30~60 min,中毒剂量血药浓度高峰通常出现在给药后4 h之内。90%~95%在肝脏代谢,主要代谢产物为葡糖醛酸及硫酸结合物,均为无毒性物质,经肾脏排出。<5%的药物以原形经肾脏排泄。4%~5%的药物,经肝脏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系统代谢产生N-乙酰苯亚胺基醌(NAPQI),NAPQI与谷胱甘肽共价结合而失去毒性由肾脏排出。当摄入对乙酰氨基酚剂量远远超过治疗剂量时,可导致葡萄糖醛酸化和硫酸化代谢途径饱和,使得谷胱甘肽被迅速消耗。谷胱甘肽储存量<正常的30%时, 未与其共价结合的 NAPQI与肝细胞内大分子共价结合而导致肝细胞的损害和坏死(见图1)。
2、中毒剂量对乙酰氨基酚治疗剂量:
<12岁的儿童为10~15 mg/4~6 h,成人为325~1000 mg /4~6 h,每日最大推荐剂量儿童不超过80 mg/kg,成人不超过4 g。有效血药治疗浓度为66~132 μmol/L。对乙酰氨基酚通常的中毒剂量:成人>7.5 g,儿童>150 mg/kg,单次服用>15 g 者,约80 %可发生严重肝损害乃至死亡。对乙酰氨基酚的中毒量并非固定值,在一定程度上还取决于患者有无饮酒史、营养状况、合并用药情况及有无合并症等诸多因素。
3、中毒表现服用过量时,可很快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厌食、多汗等症状,且可持续24小时。2~4天内可出现肝功能损害,表现为肝区疼痛、肝肿大或黄疸。第4~6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及凝血障碍、消化道出血、DIC、低血糖、酸中毒、心律失常、心衰或肾小管坏死。曾有报道一次服用815 g导致严重肝坏死,并于数日内死亡。4、处理措施

①洗胃可快速且直接减少药物的吸收。据统计,服用中毒剂量对乙酰氨基酚的患者,若能在6 h 内给予洗胃处理,其肝损害发生率仅16 % ,而未经处理者,肝损害发生率为37 %。

②N-乙酰半胱氨酸(NAC)是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特异解毒剂。

开始时按体重给予140mg/kg口服,然后70mg/kg每4小时1次,共17次;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,将药物溶于5%葡萄糖溶液200ml静滴。服药后4 h测定血中对乙酰氨基酚浓度,若>150 mg/L(酗酒者>100 mg/L),应当立即应用NAC;如果不能及时测定血液中对乙酰氨基酚浓度,服用对乙酰氨基酚>7.5g(儿童≥150 mg/kg )者应在8 h 内给予NAC治疗。NAC应尽早应用,12 h内给药疗效满意,超过24 h疗效较差。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,直到用药16 h后对乙酰氨基酚血药浓度降到25 mg/L或以下。

③服药后24 h (此时肝损害达到高峰)应检测肝功能,了解肝损害的严重程度。对已发生急性肝坏死的患者,最好的治疗方法是肝移植。

5、高危人群

①长期酒精成瘾者;

②服用异烟肼、利福平、巴比妥类、卡马西平等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药物者;

③肝病者;

④长期禁食、长期呕吐脱水、恶性肿瘤、HIV感染、神经性厌食、贪食症、营养不良等谷胱甘肽不足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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